ISUZUCN 出口事业部
交付政策(DELIVERY POLICY)
最后更新:2026年9月4日
交付方式:CBU、SKD与CKD
ISUZUCN根据约定合同以三种交付模式出口庆铃ISUZU商用车:CBU(整车交付,下船即可行驶)、SKD(半散件套件,当地组装)与CKD(全散件套件,市场内组装)。
每笔订单的交付模式、包装方式与技术文件以签署的合同或形式发票为准。
贸易术语与风险转移
交付与风险转移受签署商业文件中约定的贸易术语(例如EXW、FOB、CFR、CIF、DAP或DDP)约束。所选术语决定成本与风险自卖方转移至买方的节点,以及由哪一方安排并承担运输与保险。
本网站任何交付信息均为参考性质,不取代签署合同。
交期与发运预估
现货车辆在订单与付款条件确认后通常可立即备货,常规集装箱或RoRo发运为15–25天。
定制、专用车或CKD/SKD订单的生产与发运计划以订单确认书为准。定制生产可能因上装、认证或市场准备而需额外时间。
所有计划均为预估。船期、港口拥堵、清关程序、天气与承运变更可能影响实际时间。
运输方式与文件
出口运输依货量、车型与目的地采用集装箱(整箱)或RoRo/散杂方式。ISUZUCN或其货运代理按约定术语提供出口文件,通常包括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及所需原产地/检验证书。
买方按合同约定的节点收到相关文件副本,并负责办理约定术语未包含的目的国文件。
检验与验收
经书面约定可安排买方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发货前检验,亦可安排工厂照片或视频检验。
除另有约定外,车辆按签署规格装载即视为买方接受;涉及数量或表面状况的索赔应按签署合同及适用运输规则提出。
延误与不可抗力
任何一方不对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(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、战争、制裁、禁运、疫情、自然灾害、港口拥堵、罢工、承运失败或原材料短缺)造成的延误或未能履约承担责任。
如该等事件实质影响交付,我们将及时通知买方,并在可行时协商修订计划或替代运输安排。
进口关税与目的国合规
除非明确约定DDP,买方负责目的国的进口清关、进口关税、增值税/税费及任何当地注册、认证(型式认证)要求。
建议买方在下单前核实当地进口规则,确保车辆配置、文件与排放版本符合目的国要求。
联系
交付相关问题:[email protected]或联系您的ISUZUCN客户经理。本政策以英文版本为准;其他语言版本仅供参考。